1、根据《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五条规定,“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下同)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所以凡是不具备会计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自毕业之日起已逾两年的,均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根据《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自考试之日起的二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持《成绩合格证原件、《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原件及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单位税务登记地的同级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可与有关财政管理部门联系,也可查询上海财税网“咨询服务”中“常见财政问题解答”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