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损毁或丢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在网上车管所申请业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应是本市机动车号牌,且申请人的住址和邮寄地址在二环路以内;
2、申请补换机动车号牌的,应是已经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
3、应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提出申请;
车管所确认您的申请并核实您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制作牌、证,并会以邮政速递的方式将牌、证送到您的手中,当您收到邮件的同时需要您向邮递人员提供:
1、补换机动车号牌的,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收存);
2、机动车所有人还应提供机动车牌、证及检验合格标志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部分(车管所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