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债务未结清时,合同不能解除,继续有效。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合同并非终止,而是继续有效。合同终止是产生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的合同存续状态,最正常的合同终止,是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终止。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并未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当事人之间若没有完全适当地履行债务,那么可以行使相应权利,例如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等等。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债权债务并不一定消灭,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如合同终止的情形是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情况下,则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消灭。
如果合同终止的情形是合同解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则此时的合同虽然终止,但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可能并未完全履行完毕,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则此时的债权债务并未灭消。合同终止,债权债务未结清可以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是不需要结清就能转让的,转让债权时与受让人协商后,告知债务人就能转让,而转让债务的需要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关于债权的转让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4、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四条 关于债权人同意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