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款超出了交强险的范围
超过的部分,参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1、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发生处理
①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②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③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就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协商解决。
④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⑤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