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城英才”第Ⅳ层次人选认定标准
(一)获得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施已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
4.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时间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的;
5.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做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
6.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阐明现象和发展规律,对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7.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已成为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的。
(二)获得正高级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国家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前3名)。
4.获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获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5.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6.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效益。
7.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三)获得高级技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一般应在2个及以上)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2.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的创新;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活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3.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外留学人才或外国人才: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
2.适合我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具有创业经验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
3.在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
(五)区内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急需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近5年来,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体育训练、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和传统工艺等领域,在经营管理中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科研方面有创新,获得国家、省、市、区相关奖项;
2.近5年来,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总部经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工业设计、人才服务等领域,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我区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
3.其他领域的急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