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所需材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
申请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一)个人申请书;
(二)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证、身份证、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四)申请人失业、求职登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伤残、退休等其他证明材料。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申请书;
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保障人口近期全身照片(10×15cm)一张;
乡镇(社区、村)城乡低保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五保户提供五保供养证复印件;
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正在上学的由学校出具就学证明;
患重症绝症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
因夫妻离异涉及有关抚、扶养义务的:提交离婚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
在就业年龄内尚在学校读书的:提交学校出具的就学证明;
有赡(扶、抚)养义务的:提交赡(抚、扶)养人的协议;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窗口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工作人员网上审核,预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实体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收齐资料,正式受理→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工作人员发放结果→申请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博罗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逢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82号政府大院
联系电话:0752-6206279
交通指引:1.从博罗县汽车东站出发到博罗县政府: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惠州大道行驶380米,左前方转弯2)行驶30米,左后方转弯进入惠州大道3)沿惠州大道行驶510米,稍向右转进入博惠路4)沿博惠路行驶24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