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钱的行为,涉嫌违法我国刑法的伪造货币罪,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况特别严重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十一、将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修改为:“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本次对伪造货币罪主要是取消了对伪造货币犯罪的死刑规定。慎杀少杀,是我国一直坚持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任务也要求,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同时修正案还对本条的罚金刑作了修改完善,由原来的具体数额规定改为原则性规定,以便司法机关根据不同个案情况具体把握,更好作到罪刑相适应。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是否牟利,使用何种方法,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制造货币版样或将非货币的物质非法制造为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即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