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大马路196号5楼
二、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城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无法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配合。受理后,海洋与渔业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退回区海洋与渔业局重核,一次性告知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城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无法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配合。受理后,海洋与渔业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退回区海洋与渔业局重核,一次性告知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