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方面: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人均居住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
(3)年龄方面: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家庭收入方面: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3、外来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 外省市来芜湖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芜湖市房地产管理局
电话:0553-5858751
地址:中山北路28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