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可以不必提前准备)。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还需交验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交验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学龄前儿童可交验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2、在我市就业人员交验连续1年以上至今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在我市就读人员交验成都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行政公章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校研究生处(院)公章的在读证明;
4、属于成都户籍居民亲属的交验成都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5、其他人员提交与户籍地一致的申请材料。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成都户籍:除去出入境照片回执以及照片,只需身份证;小朋友的话还需要户口本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办证现场可以领取和照相打印】;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