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为非法占有租赁合同还成立吗

一、租赁物为非法占有租赁合同还成立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合同问题协商一致,并且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就会成立,但租赁物是非法占有的,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租赁合同到期后,是不是自动续约

现阶段,我国没有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租的法律规定:

租房合同实际也是租赁合同的一种,也是现今最常见的一种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自动续租的法律规定。

实践中,租赁合同期满后,租客(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租赁物),房东无异议继续收租,以致很多人认为租赁合同已经自动续签了,但这并不是事实。

按照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这就是租客继续租房继续交租的法律依据,但这与续签租赁合同存在明显的不同。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期是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都可以擅自违约,否则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例如续签租期是3年的,那么房东未经租客同意不得不租了,否则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要求房东继续租房并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续签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不会被人随意赶走。

当然了,如果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期满后,不想继续租的,只要及时通知房东,可以随时不租了的。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实缴”还是“认缴”,股东都必须对自己的出资负有足额到位的义务。因此,实缴资本不足股东也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解释如下:《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不安抗辩权能不能适用反担保人

不安抗辩权能不能适用反担保人适用于反担保人。(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虽然《合同法》第68条并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那样将“当事人互负债务”作为抗辩权适用的条件之一,但从不安抗辩权的内容看它必须适用双务合同,且可适用于各类双务合同。这不同于法国只将不安抗辩权限于买卖契约,而与德国法的

冒用他人签名构成什么侵权

冒用他人签名构成什么侵权每个公民享有姓名决定权、使用和依法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的盗用、假冒、代签,未经本人同意不能以营利的目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第九十九条 姓名权、名称权,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

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1、在侵权行为的补充责任中,一般的情况是违约的一方是补充责任人,而侵权行为人是直接责任人,即终局责任人。在造成损害的问题上,侵权行为人是侵权损害的直接原因,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人(也是竞合的侵权行为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仅仅是没有尽到义务而已,并不是直接的损害原

因出卖人原因,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出卖人原因,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产权登记作为现代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础,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产权确认功能,是指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承认并保护房地产与其权利人之间的法律支配关系;二是公示功能,是指将房地产权利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

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一、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如下:  首先,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1、自然人之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

如何确定债权债务形成时间

一、如何确定债权债务形成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确定债权债务形成的时间,就需要确定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如果是签订借贷合同的,自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

金融机构能否对个人债务进行减免

一、金融机构能否对个人债务进行减免金融机构以协议形式与债务人达成具有减免债务性质的约定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属于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应当遵守。只要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则认定合法有效正确,同意债务人一旦按照协议约定的义务履行,则其余债务即为免除。二、债务免除

浙江疫情期间房租怎么办

一、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如何办浙江疫情期间房租,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进行缓交,或者与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一定的减免。二、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

疫情期间的房租怎么承担

一、疫情期间的房租如何承担疫情期间的房租由承租人承担,如果因为疫情不能及时交房租,可以要求缓交房租,还可以与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减免。二、疫情期间的房租减免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
2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