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就业证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核——发证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
2、携带相应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3、办理失业《就业创业证》
4、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办理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钢印发证
备注:劳动者原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可继续使用,不再统一更换。
二、就业证
是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所办理的证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