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办理港澳个人游签注
办理方式: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人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签注种类:
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不管自由行或跟团,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需要花费的时间: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签注8个工作日,窗口申请、邮政代办点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港澳通行证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20元
二次有效签注40元
再次申请签注
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可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
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可到个人港澳游邮政代办网点递交申请。
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可登录当地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个人资料并选择申请类别。
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可选择电话申请。
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科使用出入境便利服务卡(IC卡)申请:持IC卡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的自助受理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