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垟路口)2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7-1212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