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领养需要的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