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
二、办理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
三、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
核对原件,资质证和资格证都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加盖检测单位公章,检测报告由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
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章。
安装记录及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网址: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技术审查,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料补正告知书》,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技术审查,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