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2)已获得市(区)文广新局、住建局批准;3)设计单位具有文物修缮资质。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