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是上海各个派出所。
不对个人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单位派人持下述材料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下述材料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
办理材料如下:
1.因服兵役、入党、招录公务员等政审,需要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派员调查的,须持单位组织人事或保卫部门介绍信、调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发调查函的,须盖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2.因从事安保、航空招飞等职业,需要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证部门介绍信、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
(2)被调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主要适用于因服兵役、入党、招录公务员等政审,从事安保、航空招飞等职业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