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哪些条件下必须申请临时号牌
在天津市,下列车辆没有号牌要上路行驶,必须办理临时号牌:
(一)未销售的车辆;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车辆;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车辆;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二、办理临时行驶号牌需提供的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6、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