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集中式供水单位、管道纯净水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集中式供水单位、管道纯净水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工作由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科受理,二次供水单位由各镇街公共卫生监督小组受理。
五、咨询电话和地址
见附件1
六、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卫生局
七、事项设立的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八、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其申请许可的供水单位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可申请。
九、申报所需的材料
(一)办理集中式供水单位要提供: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的资格证明
4、水厂平面图、水厂方位图
5、使用的水处理剂,供水管材、管件,防护涂料等涉及饮用
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6、有关该单位的检验设备、人员情况,检验规程、频次,自
身监测、布点情况资料
7、净化消毒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8、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9、水源水、出厂水水质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转供生活饮用水单位只需提交管网水水质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1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11、广东省集中式供水企业卫生个案登记表
注:转供生活饮用水单位只需提交第1、2、3、5、6、9、10
11项。
(二)办理管道纯净水供水单位要提供: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的资格证明
4、承包工程的分质供水工程建设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
照复印件
5、供水设施流程图、平面图
6、使用的供水管材、管件,防护涂料及水处理设备等涉及饮
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7、供水水质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8、有关该单位的水质检验工作,检验设备、人员情况,检验
规程等资料
9、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三)办理二次供水单位要提供:
对2009年1月1日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单位,在申请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的资格证明;
(3)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布局平面图;
(4)供水设备及用品清单;
(5)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6)水质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7)东莞市二次供水设施个案登记表;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对2009年1月1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单位,在申请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的资格证明;
(3)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布局平面图;
(4)使用的水处理剂,供水管材、管件,防护涂料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5)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6)水质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7)东莞市二次供水设施个案登记表;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十、申请表格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点击下载).doc
十一、办理的程序
十二、事项有效期
有效期四年。
十三、受理时限
自受申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要求的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
十四、收费材料及依据
无
十五、投诉电话
十六、备注
十七、申办对象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包括管道纯净水供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