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和补缴基数
201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全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31元/月),最高不超过全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653元/月)。补缴基数按2331元/月执行。
2015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补缴基数均为2331元/月。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医保费按2517.48元(2331元/月×9%×12个月)的标准缴交。
二、2016年度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和补缴基数
2016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全市2014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575元/月),最高不超过全市2014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2873元/月)。补缴基数按2575元/月执行。
2016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补缴基数均为2575元/月。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医保费按2781元(2575元/月×9%×12个月)的标准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