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卡人携带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
2、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持卡人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