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居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1、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
4、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的;
5、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
6、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之一,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放居住证:
1、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2、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市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延伸阅读:
桐城居住证申领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步骤一: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
步骤二:提出申请。向公安机关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近期相片和其他相关材料;
步骤三:提出申请。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当场受理。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
步骤四:居住证领取。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