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提出许可申请:1、许可申请事项符合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许可申请事项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各种与之有关的相应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3、许可事项符合公路规划、维修和扩建的要求;4、许可事项符合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的要求;5、许可事项符合公路净化、美化的要求;6、许可申请事项已经征求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组织了听证;7、申请人已签订了行政合同和公路赔(补)偿合同。
二、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的公路桩号、在公路桥梁、隧道、涵洞具体位置、线路走向、线路长度、电缆用途、高低压度数、安全距离及依据、是否影响交通安全,以及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成立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2.公民的,提交公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建设工程立项文件、规划许可(含核准意见书)、上级单位建设任务下达文件复印件。
1.建设工程涉路部分的设计图纸。2.建设工程涉路部分的平面图和断面图。3.建设工程涉路部分的设计方案相关说明。包括线路铺设位置(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深度、维修位置、安全设置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隔离和安全保障措施。4.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一份。
1.经监理人员审核通过的,编制人员、标准、规范、依据等完备的施工组织方案。2.施工组织包括:施工组织、期限、工序、工艺、施工围蔽以及示意图等。3.交通组织包括:交通临时标志设置、交通应急、疏通绕行方案以及示意图等。4.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一份。
应急方案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涉路部分施工险情、意外事故应急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应急设施、人员、机构、车辆准备等情况。
1.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条理清楚、结构完整、引用标准规范科学、准确、全面。2.名称和形式符合省公路管理局的规范要求。3.评价单位资质复印件一份。
1.涉及公路路产的,申请人与公路管养单位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的公路赔(补)偿或者管理协议。2.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申请人与权属人的土地征(补)协议或者同意函件。
涉路建设工程影响交通安全的,需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征得建设工程所属辖区交警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