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病假工资规定2020

一、天津病假工资规定2020

1、非全月病假:

非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当月工时工资+〔(1000÷2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非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1000×70%)×应扣工资基数+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1000×应扣病假工资

注意事项: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市最低工资的80%,则以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二、病假

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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