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靖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到所在单位、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或到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职工备齐提取相关资料、填写《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单位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持提取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
4、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租住房屋,其房屋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0%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工作调离曲靖、辞职、解聘的;
(九)享受曲靖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重大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第四条第(二)、(三)、(四)、(七)、(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