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是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会标记为“经济适用住房”。是否满五年要以契税票上的时间为准,经适房满5年补齐土地出让即市交易成为商品房。
若购房者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购房者若是想购买或者出售经济适用房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明确房屋是否满五年之期即可。另外,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产证之后,产权年限也不会有问题,跟商品房无差别,所以大家不用过于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