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打工偿还债务并不违法,打工抵债的,要保留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
所以,特殊情况下,只有借条的话并不一定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出借人还是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证明的。
具体而言,出借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双方的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并且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
2、双方的手机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
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
因此,起诉后被对方反驳时,要能够证明对方确实没有还钱,那么就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所以收集证据时不能只注意借条一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