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二、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三、办理材料
四、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受理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登记的单位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变更资料齐备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核准变更登记的申请单位,应当收回旧的证照并颁发新的证照,及时通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证照。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规定,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变更条件。
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规定,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变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