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包括哪些2020

一、成都市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成都低保申请所需要材料

(一)农村居民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城镇居民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

3、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6、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怎么样计算

一、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应该如何计算

一、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

一、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是属于侵权诉讼,一般是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的,也就是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医疗事故赔偿哪些项目(一)医疗费:

成都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含义

一、成都支出型困难家庭是什么意思2018年8月1日起,成都正式开放申请“支出型困难家庭”,目的是解决因教育支出、火灾、疾病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并将其纳入成都临时救助制度范围。二、成都支出型困难家庭范围及条件一类对象与“临时救助制度”类似,即因教育支出、火灾、疾病等突发性原因

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调整幅度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和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63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和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560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应该怎么计算

一、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

拆迁安置房能否强制执行

一、拆迁安置房能否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

担保人房屋已被抵押是否能执行

一、担保人房屋已被抵押是否能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人的房屋已经抵押的,如果是担保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不能执行房屋,如果不是生活必须房屋可以执行,但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再抵偿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

医院用过期药输液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一、医院用过期药输液医疗事故怎么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院用过期输液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院承担责任,怎样赔偿要依据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而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二、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
1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