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道进行加宽时如果房屋离国道太近的,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对房屋进行征收,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用地,应当本着节省土地、少占良田的原则,做到“全面规划,充分利用,合理安排”。
新建、改建国道、省道、县道需要征用、拨用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具体征用、拨用标准按“社会公益设施”的实际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新建、改建乡道需用的土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划拨。
1、公路总承包特级资质:
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公路总承包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3、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
4、公路总承包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