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SchengenVisa):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它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国家”。
正式实施申-根协议的国家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瑞士。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任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
【申-根签证申请须知】
1、申-根签证属于短期入境(C类)签证。C类签证分为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
2、申请人访问目的地是一个申*国,则就向该国提交申-根签证申请。
3、申请人访问目的地为多个申*国,则选择逗留时间最长的申*国为主要目的国,并向该国提交申-根签证申请。
4、申请人无法确定主访问国时,以首入国原则确讣,并向该申*国提交申-根签证申请。
5、必须事先购买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的保额至少3万欧元。
6、如被拒签,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申-根签证申请材料】
1、机票预订单;
2、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3、于申*国的住宿证明;
4、近6个月的存款证明;
5、最低3万欧元(30万人民币)保额的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申-根签证申请流程】
1、申请人确定出行目的地和行程计划。
2、依据注意事项的提示,确定提交申请签证的申*国家。
3、查阅本手册或登陆该国网站,了解具体签证要求。
4、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准备申请所需资料。
5、预约递交申请时间。
6、到使领馆或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表和材料、缴纳签证费。
7、等候签证申请审核。
8、领取签证。
获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比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向申请国使馆或签证申请中心联系。
【申-根签证申请地点】
申*国在中国的驻华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