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低保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承诺书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户主首页及个人信息页);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提供);
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近期工资、经营、服务等收入证明;
5、银行存款、证券、投资性保险等金融性收入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窗口出具个人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查询结果(由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提供,在校学生除外)或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由退休年龄段人员提供)凭证;
7、房产证、安置房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村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
8、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9、户主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低保的手续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批准。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