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资源处
办理地址
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1、凡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项目),由企业向市经委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请报告,并填报《黑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申报表,于每年的5月底前上报市经济委员会;
2、市经委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及咨询部门、质检部门于每年的5月10日—7月20日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咨询、抽样检测;
3、市经委根据咨询部门提供的咨询评估报告和质检部门对产品进行的检测报告结果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企业(项目)于8月31日(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6月20日)前报省经委审批,于每年10月份发放《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