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家庭向居住(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政策咨询。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领取《临汾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申请表》上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成员到所在单位、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具住房、收入情况证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社区。
4、社区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意见,报民政部门审核,审核后由街道办事处统计上报市房产局。
5、市房产局协同市监察、民政、财政等部门对申报保障家庭入户抽(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新闻媒体等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15天)。
6、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备案,参照预先制定的《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与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分批分期兑现。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