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本息采用按等本等息,按月(季)结息、一次还本两种还款方式偿还,但一笔借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不得更改。
二、借款人可采取以下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在其贷款银行开立的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帐户中以扣款方式还款。采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经事先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面还款方式,即借款人直接以现金、票据或信用卡、储蓄卡到贷款银行规定的营业柜台还款。
3、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也可以部分偿还贷款,不记收罚息。
三、借款人须按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月归还贷款本息,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形成逾期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凡提前还贷的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四、借款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房产、质押物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继续履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