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册需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按照工商局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二、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