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休、退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的;、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岭便民利民服务大厅,1号窗口提取,2号窗口汇缴,3号窗口贷款,(关岭县关索街道办关索新区银城馨园星光苑3楼),1路、3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文广局、体育馆公交站点上/下车。
1、《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 ;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供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5、申请人储蓄卡或活期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