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记名卡用户原卡遗失时,请及时办理挂失手续,7天后再办理补卡手续。用户办理挂失、补卡手续时均须向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持挂失凭证并支付服务费15元/张。挂失卡原卡内余额等值转入补办的新卡中。
2、经一卡通确认属质量问题且在质保期内的卡片,在用户办理登记手续7天后可免费予以补卡。因用户的原因造成底卡性能丧失、卡片毁坏、卡面污损或超过质保期的卡片出现毁损情况的,请用户在办理登记手续7天后持换卡凭证并支付服务费15元/张后办理补卡业务,原卡内余额转至新办卡内,卡内余额以系统后台卡帐户余额为准。坏卡由本公司收回。
3、若用户办理挂失手续后7天内找回原卡,请立即至一卡通营业网点办理取消挂失手续;如在补卡后找回原卡,原卡因已挂失属无效卡,原卡不再接受消费、充值等使用
4、用户办理正式挂失手续24小时后,由于洪城一卡通系统原因造成用户挂失卡被他人盗用的,其损失由洪城一卡通承担。
5、如存在用户充值或消费数据传递未成功,需在7天后待数据传递成功后用户再办理补卡或换卡业务。
6、各类学生卡、公益卡及其它特殊卡种的挂失、补卡需遵照**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乘坐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