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联系人未签字被起诉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联系人的只要责任是当债务人联系不上时,帮助债权人联系债务人,贷款联系人不承担还债责任的,联系人被起诉的,可以积极应诉答辩,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借款人不见了,多个债主向法院起诉后能拿多少钱
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借款人失踪了,虽然找不到人还钱,但是对方还有财产的,那么就要及时去法院起诉。
法院起诉之后发现有多个债主讨债的,虽然都可以得到清偿,但就借款人目前的财产会按下面的顺序还:
1、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会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虽然是按照上面的顺序清偿,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一旦发现借款人跑路了的,有些债主担心有多个讨债的人,会直接影响自己最后拿到的钱,于是看到对方有什么财产就直接扣留。但是只要没经过合法程序过户等,即使直接开走了车子,最后法院缺席判决之后,也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拍卖,然后将获得的财物清偿各位债主。
要是在清偿的时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最后判决之后拿到的财产也不多的,那么也不用担心,可以再等到发现债务人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之后,就可以请求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