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验原件,交复印件
附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张,不含审核表中所贴相片。
内容完整,字迹、盖章清楚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
五、办理机构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法律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