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依法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或取得营业执照;2)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设施、设备;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4)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5)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6)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7)依法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法律依据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考虑运力配置、社会公众需求、社会公众安全等因素,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授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与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拍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运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英德市金子山大道行政中心二楼
六、办理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证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证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证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委托办理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资料
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车辆技术性能证明资料
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填写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