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
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籍的农村居民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医保IC卡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