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蕉岭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
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决定
通过审查的,作出许可决定。未通过审查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
由。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农业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电话通知受理人员领取材料。受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特殊审查时间不包含在内)。符合审批条件的,提交批准人员审批,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批准。批准人员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决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并发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5、领取结果。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制作《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并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到领取相关的证书。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