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2.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3.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4.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2.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3.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4.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