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市政府突然发布限购房、限购车或者车辆限行的命令,让你措手不及;法规规章相互“打架”,让你无所适从……这些曾经深刻影响生活的事儿,可能会随着立法法的修订而改变。昨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将在15日进行表决。
据悉,这是立法法颁布15年来的首次修改,对于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改变1钱不再容易被征税“掏走”
问题:去年底至今年初,成品油消费税连续多次上涨;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涉及夫妻房产分割,一些地方还要加征“夫妻房产加名税”……类似的任性加税不胜枚举,让我们口袋里的钱不经意地被“掏走”。
修法: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单列,并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税收法定”。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我国现行的18种税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等3种税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开征,其他15种税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的。今后立法法明确“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要通过人大来立法决定。
改变2买房买车将不再轻易受限
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出台车辆限行、住房限购等制度。比如北京市通过市政府通告将机动车限行延续至今,深圳市在去年底突然发布通告对机动车限购。
修法:草案新增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目前,很多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被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限制、蚕食。限购、限行等这些规范性文件,表面看起来有依据,但从法律上讲,对于限行、限购,无论是规章还是规范性文件都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实际上违反了“职权法定”原则。
改变3城管环保都将有“法”可依
问题:城管执法问题在各个城市问题突出,但城管机构及其执法权在法律上长期是“黑户”。类似的,一些地方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长期没有法律支持,自我设权或无法可依问题突出。
修法:草案新增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如果审议通过,目前全国282个设区的市都将享有地方立法权。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与基层社会管理、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比如城管,现行城管体制缺少法律依据,城市有了立法权后,就能制定地方性的城市综合执法法规。
改变4可到立法机关为自己发声
问题:国家制定法律,老百姓只能从报纸、电视知道法律制定的过程,虽然通过全国人大网站也能发表对法律的意见。立法法能让大家有机会走进最高立法机关,和立法者面对面谈谈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