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丢失是可以申请补办的,一般补办时限为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各地区规定为准。
1、到教师资格证的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办,申请时要尽量多提供一些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除去姓名、性别之外,还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获得年月、学科、学校等级,如果能记住编号则更好。
2、补办申请被受理后,到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教师资格证遗失声明,刊登遗失声明7天后没有人回应,即可办理补办手续。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补办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材料,需补充完善材料的要当面告知。经审核,符合补办、换发规定的按程序办理。
2、补办教师资格证书填制内容,除信息变更和纠错之外,应与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其落款时间为证书补办、换发决定作出的日期,并在日期后加“补发”或“换发”两字。证书上加盖批准补办、换发证书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钢印。补办或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在证书备注页和个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缘由及补办时间。
3、补办证书所需空白证书,由各区县认定机构统一向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申请,内容包括:需补办、换发证书的类别、数量、人员登记等,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向教育部统一申请。换发的错损教师资格证书由各办理机构签注“作废”字样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