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的机动车。
提前准备材料
①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③属换领行驶证的还须提交原机动车行驶证;
④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⑤交回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注意事项网办:
①业务申请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请不要持原证驾驶其机动车。
②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窗口:
①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
②业务申请时,请您提交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③在办理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相关费用网办: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15元/证;
邮政速递费:佛山本地25元(只支持佛山本地邮寄)。
窗口: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15元/证。
具体流程网办:
用户注册—>网上业务申请—>准备资料—>业务审核成功—>缴费—>邮政签收—>领证
窗口:
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缴费—>领证
办事地点网办:南海网上车管所
办理网址:www.nhcgs.net
联系电话:0757-86252509
窗口:南海车管所本部二楼大堂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