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核:审核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料审核,符合法定条件,予以许可。3、办结: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承诺时限发放《行证许可决定书》,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第二联领取决定书,并签收送达回执。
二、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u.gov.cn/)
三、办理材料
四、办理条件
1、本市依法设立的瓶装液化气供应企业;2、符合本市燃气站点布局规划;3、站点符合国家规范条件;4、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应急处置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