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三、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6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18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12条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cqzwfw.tj.gov.cn/)
四、办理材料
五、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审图——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形式审查